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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检察机关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落实习法治思想和党中央部署要求的政治责任,一个发力点是道德和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确保法治副校长有用有效。如何将纸面上的“法”、案例中的“法”,转变为未成年人笃信、笃行的法律意识,引领青少年提升道德素质,让法治精神、传统美德真正抵达孩子内心?最高检领导躬身践行,率先垂范。2020年9月,张军以“民法典中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为题,与北京市第二中学师生共线区的师生代表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在“云端”听课。这已是张军连续三年秋季开学季到北京二中讲法治课,受到师生欢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截至2020年9月,全国共有3.3万余名检察官在4.5万余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其中,有32个省级院检察长,省级层面实现全覆盖。针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治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的需求已经从“有没有”转变为“好不好”这一深刻变化,各地检察机关积极组织骨干力量研发精品课程,创作动画、动漫等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法治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作品,打造标准化课件库,努力提升法治、德育宣讲质效。疫情期间积极开展线上法治和社会主义道德宣传,利用各种方式与学生展开互动,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各级检察机关还立足检察职能,在讲好法治课的同时,积极回应学校需求,通过为学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开展临界预防、参与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支持、促进、强化学校以社会主义道德培育学生,协助学校解决安全隐患,共同创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严管又是如何体现的?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的建议”。这些政策要真正落地,后续工作就应当跟上:谁来促进、检查落实涉案企业自我规范、守法合规经营?而不是简单的“案结事了”,经营中的违法犯罪可以不付出成本、只付出很不相称的极低成本。如果这样,对所有严格合规经营的企业而言,是不公平的,实质是不正当竞争,也无助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这个大背景下,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0年3月,最高检启动涉案违法犯罪依法不捕、不诉、不判处实刑的企业合规监管试点工作,并确定上海市浦东新区、金山区检察院,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宝安区检察院,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山东省郯城县检察院为试点单位。目前,最高检还对此专设指导组深化研究、加强指导,积极探索、努力推出既体现从严司法,让违法犯罪付出应有代价,又最大限度降低追诉成本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合规制度,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张军:谢谢禹涵同学。法科学生更应关注社会现实,在实践中提升法律智慧。您关注的其实就是我们在司法实践中高度重视的金融风险问题,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也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加大防范、惩治力度的问题。对于防范金融风险,习高度重视,多次进行专门强调。司法不能仅仅消极地受理、办理具体案件,更要能动、积极地反映社会需求,在司法过程中,研究分析倾向性问题、社会治理问题之所在,以检察建议、以典型案例引领向社会发出预警防治信号,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天气预报’,促进防范各类金融领域的“黑天鹅”“灰犀牛”,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人民群众在金融活动中的合法权益。这可以理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补充”。司法机关应当审慎对待每一个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充分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如果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在经营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让其付出相应代价,但是“稳企业、保就业”应当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注重尽量不要让这个企业垮掉。对于民营企业来说,企业负责人很关键,如果不审慎对待,可捕可不捕、可判实刑可判缓刑,捕了、诉了、送进监狱,这个企业很可能就会垮掉,影响几百人甚至上千人的就业,还会影响当地的发展稳定。依法不捕、不判实刑,在依法办案前提下,采取从宽的办案方式,同时严格对企业进行依法治理、管控,是现代治理的有益探索,检察机关在组织试点。我们希望能够建立起与企业合规制度相融的检察工作制度,以丰富的检察实践,助力刑事追诉立法、司法、执法不断健全完善,适应经济社会更好、更稳、更高质量发展。
张军:谢谢莫野同学的这个问题。家暴问题确实值得重视,现在不仅有“男家暴”,也有“女家暴”。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家庭暴力等案件时,要从司法办案引领促进和谐家庭关系建设、以检察建议为保护家庭弱势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社会环境,预防相关违法犯罪。比如,2018年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这是在认真分析检察机关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后,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第一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围绕“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我们还会同教育部等8部委出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与公安部、教育部共建教职员工入职前查询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制度,探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督促和支持起诉、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等工作,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中均予采纳。目前,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特别强调检察机关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重新犯罪预防工作等依法进行监督。检察机关要没完没了督促“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措施的落实,不让“大灰狼”进入“小兔子”的安全空间,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为什么各地差别比较大?关键就是看检察官是否积极努力、克服困难做好工作。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在审查起诉阶段实际上给检察官增加很多的工作量,包括以事实、证据、法律及有关案例教育、引导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这一工作,以前是诉至法庭后,主要由法庭去做。同时,还须请律师参与、阅卷,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对检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议,与嫌疑人都予认同。同时还要做好被害人方面的工作,形成谅解、认同。这些工作量大、事难。从认真贯彻国家法律、实现公正和效率、真正化解矛盾,特别是履行好检察机关职责的角度出发,最高检提出适用率要达到70%左右。经过各地的努力,目标基本达到,不少地方到2019年12月份,单月全国的平均适用率达到了80%,2020年以来平均适用率已经达到了85%。比较高的适用率是可以实现的,这是基于我国刑事案件的实际情况、结构,在司法实践中提出的合理的目标要求。
在抓好娃娃教育的同时,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在办案中引领提升道德规范。2020年12月25日,最高检党组在《人民日报》上发文指出:“在司法实践中,通过办案来引领、规范社会行为,是司法机关应承担的使命。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也应注重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促进形成全社会普遍认可、充满正能量的价值理念和行为方式,更好守护公平正义、弘扬美德善行。”各级检察机关在履职办案过程中注重价值引领,促进全社会弘扬中华传统美德,通过办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用法治的力量引导人民群众向上向善。如“杭州一女子取快递遭诽谤案”由自诉转公诉,被社会各界认为是维护公民正当权益、落实民法典人格权保护的积极作为,彰显出检察机关维护网络秩序、维护社会秩序的法治自觉,同时也警醒世人: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在网络空间的行为同样应遵守公序良俗和法律规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网民。再比如,2021年3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规定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近日,“辣笔小球”仇某贬低、嘲讽卫国戍边的英雄烈士,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同时,为维护英雄烈士的合法权益,在军事检察机关的支持配合下,南京市检察机关决定公益诉讼立案并开展调查。此前,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对当地居民曾某侮辱救火烈士的行为,依法提起侵犯英烈名誉权的民事公益诉讼。这些案件的意义重在从法律层面对当事人的侵权责任予以确认,引导全社会尊敬英烈、崇尚英雄、崇德向善,实现了起诉一起、警醒一片、教育和影响社会面的良好效果。
app202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法治思想,2020年秋冬之际,由中央政法委、教育部联合主办的“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专题系列讲座再次走进高校,政法实务专家走上讲台,深入宣讲习法治思想的司法实践,协同培养卓越法治人才。根据此项工作安排,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和二级大检察官、最高检副检察长陈国庆先后于2020年12月14日和12月16日在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授课并与大学生互动答问,回应当代大学生的法治关切,深入探讨中国法治问题。
2018年10月19日,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一号检察建议”。这是历史上第一份由最高检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的检察建议。“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后,全国检察机关与教育主管部门联合进行实地督导、明察暗访,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3.86万余所,监督整改安全隐患6600余个。最高检会同教育部赴8个省区市进行督导,有力推动了校园安全制度的落地落实。2019年,媒体曝光的几起侵害女童事件令人揪心,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再次凸显。对此,最高检态度坚决,强调“一号检察建议”要“没完没了”抓下去,以此为抓手,助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落实。几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一号检察建议’已成为撬动检察机关开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杠杆,成为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的重要牵引。
司法改革有什么规律可循,又要达到什么目标?景汉朝指出,从改革内容看,我国的司法改革经历了“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的历程,从计划经济时代交易少、纠纷少、案件少,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纠纷案件不断增多,司法体制改革也呈现出“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庭审方式改革——审判方式改革——诉讼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脉络,这一轨迹与逻辑,是对司法改革规律性认识的生动阐释,完全体现了问题导向,符合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司法改革要实现的目标,就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对立统一关系,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司法的风气。
景汉朝强调,向法官检察官放权,不能“一放了之”,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不断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建立防止权力干预司法的制度,有力震慑了领导干部“打招呼”、“批条子”,以及当事人“找门路”“拉关系”。当庭宣判挤压了关系案、人情案的存在空间。以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等平台为代表的一系列司法公开和信息化改革,生动诠释了“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的道理。中国的全球营商便利度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大幅提升,世界银行发布《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评价民商事司法制度与法院工作质效的法院竞争力排名第5、其中“司法程序质量”排名第1,美国权威民调机构公布的2019年全球法律和秩序指数排名,我国排第3。这些成绩不时引起在场同学们的热议。
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是什么?景汉朝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将司法责任制改革作为“牛鼻子”,以此为主线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行司法责任制,首先是把办案能力过硬的人员选拔到法官、检察官岗位上,把司法工作人员分为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政工党务等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对法官、检察官实行员额制,推动法官检察官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其次是按照权、责、利一致的原则,赋予法官检察官办案权力,并对自己办的案件负责,既明确法官、检察官的办案职权,又明确责任,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以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再次是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实行符合司法职业特点并与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保障和激励机制,确保权、责、利相统一。第四是因地制宜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防止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保障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
app2023日前,河南南阳网络文学作家李鑫(笔名:“龙璇”)因作品涉黄,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二审刑期由10年改判为4年。 该案曾在一审判决后因量刑问题引发社会讨论。二审后,李鑫的妻子告诉新京报记者,李鑫认罪认罚,不会申诉。虽然李鑫案已尘埃落定,但背后牵涉的淫秽物品犯罪争议仍未平息。 近年来,因网文涉黄作者获刑的案件还包括耽美作者“天一案”和“深海先生案”,这两起案件分别于2018年和2019年经历一审,目前均在二审阶段,结果未知。 多名法学界人士认为,三起案件背后的共性问题——犯罪金额标准是否陈旧,淫秽物品认定标准、由谁认定,仍有厘清的必要。网上李鑫案涉作品《六朝云龙吟》第一集。 图源:网络 “李鑫案”二审刑期减少六年 2022年9月,业余从事网络文学创作的作家李鑫被安徽省淮北市办案机关从其河南南阳家中带走,以其创作小说的行为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刑事立案,羁押于看守所,同时期被带走的还有多名网文界知名作家。 根据司法文书,李鑫是案涉三部作品《六朝清羽记》《六朝云龙吟》《六朝燕歌行》(以下简称“《六朝》系列小说”)的第一作者。《六朝》系列小说是他与另一网文作家合著,为历史穿越题材,讲述了两位男主角穿越到中国六个历史朝代,并参与历史大事件的经历,其中掺杂两性露骨描写。 案涉小说分别于2009年8月、2012年3月、2021年5月在中国台湾出版,实体书在台湾市场销售,电子版本在境外电子书网站上架销售。据出版信息,案涉作品分级为“限制级”,适应对象为“成人”。我国境内网友可通过登录案涉论坛网站,以充值金钱的方式阅读案涉小说。李鑫的犯罪金额为30万余元,系上述作品的稿费分成。 2023年11月,李鑫因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6万元。李鑫提出上诉,2025年3月,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罪名不变,将刑期改判为4年,并处罚金31万元。 据二审判决,量刑减轻的原因是李鑫在共同犯罪中从一审认定的“主犯”,在二审判决中被认定为“从犯”——“仅负责写作淫秽小说,起次要、辅助作用”。对于上述结果,李鑫认罪认罚。淫秽物品犯罪金额标准是否陈旧? 一审判决后,该案曾因量刑问题引发社会讨论。 事实上,一审判决是依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三档量刑标准,李鑫属于哪一档?根据2004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违法所得数额达到25万元即构成“情节特别严重”,李鑫30万余元的犯罪金额已达到该标准。 “天一案”也引发过量刑问题的讨论。2018年10月,刘某某(笔名:“天一”)因犯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一审被判刑10年零6个月。“天一案”的犯罪金额也达到了司法解释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的条件。 对于上述案件违法所得数额标准的问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认为,如果是以违法所得的金额来定罪量刑,法官应该考量20年间经济飞速发展带来的人们收入水平大幅增长和货币贬值等因素,25万元的购买力在2004年和2025年显然不同。其他以金额为量刑基本依据的罪名多对金额标准做出了调整,比如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 淫秽物品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司法文书、证据材料和李鑫代理律师汤弘扬的说法,李鑫不服一审判决,辩称案涉小说在中国台湾出版,所以两性描写尺度较大。他坚持认为,《六朝》系列小说具有文学艺术性,不是“”,更不属于“淫秽物品”。 淫秽物品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将淫秽物品界定为:“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但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据公开报道,实务中多地公安机关鉴定淫秽物品依据的是1988年出台的《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淫秽出版物是指在整体上宣扬淫秽行为,挑动人们的,足以导致普通人腐化堕落,而又没有艺术价值或者科学价值的出版物,包括性地具体描写性行为、及其心理感受等具体标准。 陈永生教授认为,淫秽物品的判断尺度和标准是随着时代文化语境变化而浮动的,将1988年出台的《规定》作为现今淫秽物品判断标准,脱离了时代发展的语境。 2024年2月,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的一起案例或能对淫秽物品认定标准问题提供一个与时俱进的参考标准。该案裁判要旨指出:认定淫秽物品性质,应遵循整体性原则和社会一般人标准,结合行为时的文化语境,对涉案物品是否具有诲淫性以及科学艺术价值进行判断。 与“淫秽出版物”极易混淆的概念是“色情出版物”。《规定》指出,色情出版物是指在整体上不是淫秽的,但其中一部分有淫秽出版物具有的内容,对普通人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有毒害,而缺乏艺术价值或者科学价值的出版物。因通过非正规渠道印刷售卖的5本耽美小说被鉴定为“色情出版物”,2019年5月,耽美作者唐某(笔名:“深海先生”)犯非法经营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而“天一”犯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一审获刑10年零6个月,原因之一是“天一案”案涉耽美作品被认定为“淫秽物品”。 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庄绪龙告诉新京报记者,案涉作品被鉴定为淫秽物品或是色情出版物在定罪量刑上有显著差异。依据1998年12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被鉴定为淫秽物品的出版物达到一定数量和金额有可能按淫秽物品类犯罪裁处,而被鉴定为色情出版物的,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则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非法经营罪相比淫秽物品类犯罪的定罪量刑较轻。谁来判定“淫秽物品”? 汤弘扬律师告诉新京报记者,李鑫案的争议焦点即案涉作品是否属于淫秽物品,关键在于论证《六朝》系列小说是否是具有艺术价值的文学作品。 谁有发言权? 司法实践中,淫秽物品鉴定工作普遍由公安机关和新闻出版部门完成,依据是1993年新闻出版署、公安部《关于鉴定淫秽录像带、淫秽图片有关问题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和1998年公安部对《关于鉴定淫秽物品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 “李鑫案”案涉小说的鉴定意见由淮北市公安局和淮北市委宣传部等五部门出具;“天一案”中案涉作品的鉴定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作出;“深海先生案”的鉴定意见来自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通知》明确,鉴定机关进行鉴定工作时,应当指定三名具有专业知识,熟悉鉴定标准,办事公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的负责审查鉴定。《批复》提到,“指定两名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的共同进行”。 大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原调研员、工程师王立岩曾经从事淫秽物品鉴定工作8年,他撰文指出,省级以上新闻出版、音像管理部门存在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质问题;在一些地、市级的地方,对当事人提出异议需重新组织鉴定的规定形同虚设,多部门组织重新鉴定的机制并未建立;即使建立了这样的临时性鉴定组织,让不熟悉鉴定标准的临时人员出具鉴定意见也未必妥当;公安机关在办理淫秽物品案件时,对新闻出版单位的鉴定结论持有异议该如何操作也未明确。 汤弘扬透露,辩方曾对鉴定结果的专业性提出疑问,并提交由北京大学文学系教授等四名专业人士出具的“案涉作品具有文学及艺术价值”报告。二审法院认为,淫秽物品应属于刑事审查认定,公安机关出具的淫秽物品鉴定意见具有证据资格及证明力。据二审判决书,法院采纳了淮北市公安局出具的淫秽物品鉴定意见、说明,淮北市委宣传部等五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上述意见证明,案涉的三部小说中存在大量具体描绘性行为和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文字,且相关内容不是推动本部小说故事情节发展所必需,关联性较小,综合来看,上述涉案小说整体具有诲淫性,不具有文学和艺术价值;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涉案小说发布的网站及获利模式,可以认定李鑫主观上具有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的主观故意。如果行政机关的鉴定意见与行业人士的专业意见相左,怎么办?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在《人民司法》上发表一起淫秽物品犯罪案件的裁判要旨中提到:“当前涉淫秽物品犯罪审判中存在一种审判惯性,即淫秽物品性质的判断应采纳行政机关的行政认定。在审判中法官对于淫秽物品性质的判断,并不被上述行政认定所决定,而是应该将其作为判断淫秽物品性质的基础资料。对淫秽物品性质的司法认定,毫无疑问应当掌握在法官手中。”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介绍,“司法实践中,绝大部分法院还是会完全采纳公安机关和新闻出版部门等行政机关作出的鉴定意见。”但他认为,法官应参考行政机关和行业专家双方意见,综合考虑后进行裁决。 新京报记者 刘思维 编辑 刘倩 校对 贾宁4月2日,在广西北海涠洲岛北部的北海铁山港20万吨级航道建设现场,中国顶尖的耙吸式挖泥船“浚海5”等三艘大型耙吸式挖泥船同时作业,为这条“黄金水道”加速疏浚。“浚海5”是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自航耙吸式挖泥船,搭载了国产化的智能控制系统,能够实现远程监控和故障预警,拥有多项自动化控制技术,具备疏浚、吹填、过驳及回填等功能,最大挖深可达45米,单船日疏浚量可达3万立方米。图为“浚海5”的耙开始下水作业。
app2023“近年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取得积极成效。”李春临从五方面作了介绍:一是信用信息共享水平大幅提升,建成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1.8亿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超过807亿条;二是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逐步完善,在医疗、托育、养老、家政、旅游、购物、出行等重点领域实施“信用+”工程,推进信用便企惠民,严格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全面推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三是建立健全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将74项关键涉企信用信息纳入机制化归集共享范围,推动金融机构精准支持民营中小微企业;四是社会信用体系法治化标准化基础不断夯实;五是诚信文化氛围日益浓厚。